合同附件:《旅游行程单》打印时间:25-08-02 14:32 产品编号:106 合同编号:
第1天 |
南昌-武功山 |
用餐:不含餐 |
住宿:2人帐篷 |
07:30分福州路人民公园门口发车前往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萍乡武功山(全程约4小时车程;门票70元/人已含)。中餐后游览【武功山金顶景区】(全程游览时间约6小时)游客步行或乘一级索道上山(索道约15分钟,65元/人费用自理)欣赏美景经天马印蹄瀑、迎霞亭、尽心瀑、尽心桥、母子岩、龙潭、飚水岩瀑布、猴谷至中庵紫极宫。徒步登山欣赏美景经福星谷游线:经牛郎织女观景台,玻璃眺望台,走吊索桥至空中栈道,步行或乘二级索道上山(索道约8分钟,35元/人费用自理)游览福星石、武功山神拳、武功山神,穿越万顷高山草甸,游金顶千年古祭坛、白鹤峰;帐篷基地扎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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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天 |
武功山-南昌 |
用餐:不含餐 |
住宿:温馨的家 |
早起观极其壮观的云海、日出,早餐后按原路步行或乘二级索道下山(25元/人费用自理)经福星谷游线至中庵,后游客按原路步行或一级乘索道下山(50元/人费用自理);12:00山下集合,中餐后结束愉快行程,返回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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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包含
1、交通:空调旅游车(一人一座)
2、门票:武功山大门票
3、住宿:帐篷(两人一顶) ,营地:金顶帐篷基地或观音宕帐篷基地
4、导游:全程持证优秀导游服务;
5、保险: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险
6、儿童:含往返交通、导游。
费用不含
1、住宿出现单数时,由游客补交差价(80元/人);
2、武功山一级索道上行65元/人,一级索道下行50元/人,二级索道上行35元/人,二级索道下行25元/人
3、因不可抗力而产生的费用: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而产生的费用
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房费押金、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5、1.2米以下只含车导,产生其他费用自理。
6、旅游期间全程不含餐。
注意事项
《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需保证好个人的人生及财产安全。安全注意事项:1、旅游者在报名参团时需如实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员询问的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者能够及时联系到的;
2、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包括但不仅限于:
A、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并请注意人生及财产安全;
B、正确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方法,必要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情形);
C、请牢记走路不观景,观景不走路;
D、旅游者应当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宗教禁忌,依照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等。
备注(名单、电话、标准等)
旅行社已将本次行程内容详细告知本人,本人已完全知晓并同意。本产品由江西省中国旅行社代XXX公司销售。
注:行程、景点游览时间仅提供参考标准,具体视游客实际游览情况而定。
地接社名称: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专属客服: 电话:
游客签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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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盖章有效